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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房订金和定金的区别
作者:佚名    信息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-7-25    
 

    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,一般情况下,交付定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。另外,根据《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》的有关规定,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,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,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后,订金应当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。

    购房者在交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,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,但属于以下情况的,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:

   1、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。

   2、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。

   3、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,不能协商一致的。

   4、广告、售楼书、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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