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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途径?
作者:佚名    信息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-7-26    
交通事故发生后,当事人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74条第1款规定,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途径,一是请求公安机关交通部门调解,二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不再附有前置程序。

    同时,《实施条例》第96条规定:“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,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;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,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,调解终止。”据此规定,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其他部门坚持调解的,不影响人民法院立案、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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