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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后,一方发现另一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有何补救措施?
作者:佚名    信息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-9-7    
    《婚姻法》第四十七条规定:“离婚时,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,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得,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,可以少分或不分。离婚后,另一方法现有上述行为得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,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。”
    离婚时,一方为了尽可能多地得到共同财产,千方百计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,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作出违背内心真实意愿的行为,实现使对方尽可能少得共有财产份额得目的。行为人错综复杂的欺诈手段时常导致对方倍加向迷惑,对行为人信以为真,签订离婚协议书,或在离婚诉讼中作出错误判断。
     无论是协议离婚,还是在法院诉讼离婚,离婚后,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有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行为的,都可以另行起诉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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